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标的作用亦越显重要。企业如何注册、使用商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课题。那么,如何支持企业注册、使用商标,便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支持企业深化改革,查处假冒商标,维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而有序地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范畴。
一、当前企业商标注册、使用存在的问题
据我们对重庆市大足县企业商标注册、使用情况调查:该县截止1997年8月,现有有效注册商标117件(其中:商品商标115件,服务商标2件)。其经济性质和所占比例为:全民11件,占9.4%;集体
从以上数字统计和调查分析,该县企业商标注册、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注册商标数量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极不相适应。该县现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925户,而拥有的注册商标仅117件,所占比例才0.65%。若与从事五金商品等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数(2081户)比较,其拥有比例也仅占5.6%。注册商标发展也不平衡:一是服务商标注册太少,仅2件;二是除“重庆市笛女酒厂”等6户企业分别拥有2至3件注册商标外,余皆系一厂1件商标,而绝大多数商品生产者则是无商标运作。这些情况表明,企业注册商标数量与大足市场经济发展速度,是极不相适应的。
2、商标的法律意识淡薄。《商标法》颁布实施14年多了,应该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但为了竞争市场、打开销路,一些企业和个人便在假冒他人知名商标上做文章,置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于不顾。片面信为“买主”喜欢啥子“牌子”(商标),我们就打(用)那个“牌子”。因而,时有商标侵权行为发生,难于防范和杜绝。
3、缺乏商标重要性的认识。对商标能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促进生产,增强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思想认识,囿于小农经济思想范畴。有的错误地认为,生产规模小,品种单一,属大路货商品,故满足于销得脱,对申报商标注册无所谓,更不在创立名牌商标,树牌子,扩大再生产上下功夫。
4、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调查中发现,注册商标的企业,未设置商标管理部门或配置商标管理人员的占60%之多。即使有专门机构和专管人员,其职责、制度也不健全,流于形式而已。个别企业甚至不知《商标注册证》放在哪里,对商标印制、保管、使用和续展,更缺乏明确规定,无章可循。
5、企业体制改革与商标注册人变更相失调。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有的企业被兼并或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等,未依法办理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手续。片面认为,使用商标者仍是或大多是原企业人员,变更商标注册人权属,无关紧要,无碍大局,缺乏维护商标专用权的自觉性。
6、企业生产带有较大的盲目性。有35个商标,系企业申请注册后,即发现所要生产的商品缺乏应有的市场竞争力,便马上转产其他,或当即歇业,根本未使用过一次注册商标,更谈不上发挥商标促进生产的作用。
7、企业生产缺乏后劲,处于转产、半停产、停产或歇业状态,使商标闲置或面临未续展丧失商标专用权的危险。这主要是一些老二轻工业集体企业,其设备陈旧,负债包袱沉重,无资金资助其技改和延续生产,缺乏发展的后劲。故无意续展其商标的有7件之多。据分析,至今年底,该县的有效商标仅可能保持在110件左右。
8、企业商标注册难。企业商标注册量少,与企业商标注册难不无关系。.即注册核准周期15个月,与小型企业随市场变化而变化的生产方式难相适应;二是商标查询难;三是商标注册难,核准率较低。
9、缺乏保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的力度。受打击假冒侵权商标行为乏力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未获得切实的保障,使一些商标注册人和企业,失去了对《商标法》的信赖,以及对商标重要性的认识。这也是企业商标注册量少的原因之一。
10、缺乏各级领导足够的重视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调查发现,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各级领导在对加强企业商标注册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未摆上议事日程。在评选知名商标、号召企业争创驰名商标方面,尚未引起社会的共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解决企业商标注册、使用存在问题的思考
支持企业商标注册,依法使用商标,保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是一个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历史的重任。为开拓企业商标注册、使用的新局面,以支持市场经济建设持续、稳定而健康地发展,特提出以下思考:
1、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这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转变传统观念,牢固地树立起法制意识。如加入关贸总协定,我们的企业商品生产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商标作为企业参与市场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更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沱牌”商标在日本被他人抢先注册,巨金购回本属于自己独占权的教训,应引为明鉴。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在抓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应把企业商标注册、使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拟定并正确实施商标战略和策略,把创商标名牌、树企业形象与发展当地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
2、广泛深入宣传《商标法》,牢固树立商标法律意识是重点。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商标法》。举办商标法培训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厂长、经理进行系统的商标法制教育。以期努力提高社会各阶层的商标法律意识,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帮助企业拟定商标发展战略,搞好企业商标印制、保管、使用管理,增强商标的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并推动企业创名牌、增效益的工作开展。
3、解决企业商标注册难和闲置商标是策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商标管理机构、人员、设施配备方面,为企业注册商标创造有利的前提条件,为企业商标注册当好参谋;采取积极谨慎的态度,帮助改善经营管理,扩大生产经营能力,尽可能地把闲置商标用活、用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有潜力的商标,要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做好商标使用许可或转让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对企业体制改革,商标注册人权属发生变更的,要及时督促其办理变更手续,以维护商标法律的严肃性,以避免商标权属引起的纠纷发生。
4、打击假冒侵权商标行为,保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是保障。全国应形成打击假冒侵权商标,保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的大气候、大环境,切实加强商标法律保护的力度。通过著名和知名商标评选,商业零售企业拒绝假冒商品,“售一罚百”等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全民抵制假冒商标的社会氛围。假冒商标行为一经查获,要力排地方保护主义等干扰,坚决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徇私、不枉法、不姑息迁就,严厉惩处,以震摄不法,教育其他,获得较大的社会效益。
5、加强商标印制单位管理,杜绝假冒商标产生源头是手段。对商标印制单位或其他印制单位,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堵住印制假冒商标标识的源头,不允许任何一个未经审查核准的单位或个人冒印、盗印他人的注册商标。
如果能从以上五个方面人手,我们深信:当前企业商标注册、使用存在的许多问题,将会迎刃而解,将开拓出一个企业商标注册、使用的新局面。商标在市场经济建设的大潮中,亦将发挥出更加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编辑日期:1997-11
来源:商标通讯
作者:曾小康 徐国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