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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大律师网 2016-04-11    人已阅读
导读:省国资委、省经贸委: 你们《关于组建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闽国资企改[2004]103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关于“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
省国资委、省经贸委: 你们《关于组建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闽国资企改[2004]103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关于“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现有的“福建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为基础,通过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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