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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分工管理制度

大律师网 2016-05-05    人已阅读
导读:第一条 为求组织合理化,充分发挥经营效能,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及监察若干人,人选依政府法令规定由股东会选任,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组成董事会,依法推选常务董事若
第一条 为求组织合理化,充分发挥经营效能,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及监察若干人,人选依政府法令规定由股东会选任,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组成董事会,依法推选常务董事若干人,并由常务董事中互选1人为董事长;董事长为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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