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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

大律师网 2017-02-13    人已阅读
导读: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  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分别情况处理: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的办法,按月预提计入费用。预提时,按

  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

  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分别情况处理: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的办法,按月预提计入费用。预提时,按预计应计入费用的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预提费用”账户;实际支付月份,按照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借记“预提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预提数的差额,借记“财务费用”账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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