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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租房房东须签治安责任保

大律师网 2017-03-02    人已阅读
导读:【治安责任保证书】关于兰州租房房东须签治安责任保证书 昨日,城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联合发出《致城关区出租房主和行业场所负责人的一封信》,要求今后城关区出租房屋的房主须及时在所

【治安责任保证书】关于兰州租房房东须签治安责任保证书

昨日,城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联合发出《致城关区出租房主和行业场所负责人的一封信》,要求今后城关区出租房屋的房主须及时在所在辖区派出所或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分站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信中要求,今后城关区出租房屋的房主须及时在所在辖区派出所或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分站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向辖区派出所或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分站提供租住人员的基本情况,以便于公安机关及时将出租房屋纳入管理,并维护房主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出租房屋房主和行业场所负责人及时向所在辖区派出所报告所租住和雇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另外,还要求出租房屋房主和行业场所负责人不得雇用和留住没有任何合法有效证件的流动暂住人员,对于已经雇用和留住的流动暂住人员,应及时督促并带领其到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并申领补办《暂住证》。如果发现所雇用、留住的流动暂住人口从事非法经营和违法犯罪嫌疑,出租房屋房主和行业场所负责人须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便于公安机关及时查处。

同时,城关区所有暂住人口都须在所在辖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分站开始进行申报登记,暂住1个月以上、且年满16岁的公民在申报登记的同时还须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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