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买二手房纠纷多,不知您是否遇到买了二手房,过户时卖家突然说要涨价的情况,小潘就遇上了。这该怎么办好呢下面的具体的介绍和法律分析,希望对您有帮助
案情:
2012年6月3日,小潘与老许签订了关于某套房屋的买卖合同,当天买方小潘向老许交付了2万元定金。双方约定于2012年8月31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后小潘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准备好了购房款并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但老许单方面要求涨价,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合同。小潘多次联系,并致函老许履行合同,老许均不予理睬。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小潘可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老许双倍返还定金。
分析: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就价格问题重新达成协议,故双方均应按2012年6月3日的合同约定履行。根据我国第115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