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事责任的构成来看,我国《民法通则》将其区分为违约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对于产品质量引起的民事责任从其构成要件和性质上来看,包括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以及两种责任的竞合三种形态。
网友提问:扩大产品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与许多国家的产品责任法相同,主要调整有形动产。但随着服务贸易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智力产品会进入生产消费市场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如书籍、电脑软件、装饰装修设计等
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其不适用于初级农产品,但是对某些作为原材料的初级产品,特别是药材与某些天然食品,有学者提出应将它们规定在产品范围中(注:刘文琦:《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36页。)。对此, 笔者表示赞同,因为这些产品与消费者人身关系较为紧密,其缺陷有时会给消费者造成很直接的影响,故应将产品责任的调整范围扩大到某些与消费者人身有关的天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