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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就其工作场所对工作人员的

大律师网 2018-08-01    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安全保障义务】雇主就其工作场所对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 现代企业、公司的经营场所,主要有厂房、写字间、工作室等各种形式,不论其形式如何,其对在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所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大致包括以下 4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雇主就其工作场所对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

现代企业、公司的经营场所,主要有厂房、写字间、工作室等各种形式,不论其形式如何,其对在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所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大致包括以下 4 个方面的内容:

1 、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保障义务

主要是厂房对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即其所使用的建筑必须符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投入经营前必须经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即使虽然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但明显或仍不符合建筑标准的,从而造成消费者损害的,经营者也应承担侵权责任。设施既包括工作人员所使用的机器、设备的安全使用,也包括工作服装、劳动保护用品以及一些特殊工作需要的服装和劳保用品。至于写字间的安全问题,由于大多属于租赁或者购买的办公楼或商住两用的楼房,其建筑和设施,除了少数由雇主购买外,大多数是楼房的建筑、开发商配备和配置的,因此,对于雇主来说,主要是合理使用和安全维护的问题。保证办公间和场地使用的安全性是雇主的主要责任。

2 、对于特殊行业的工作人员的特殊的安全保障义务

这是目前比较敏感的问题。所谓特殊行业,我认为,应当是指我国《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行业。具体可以包括矿业开采、化工企业、核工业企业等对人身容易产生损害的一些行业。在这些行业工作的人员,所面临的遭受人身损害的几率要远远大于其他行业,所以,他们的人身安全保障应当成为这些行业企业雇主们关心的重要问题。预防和防治这些企业工作人员的职业病,是这些企业的重要职责。否则,这些的企业的雇主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现在最典型的就是经常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和金矿等发生的职工患矽肺等职业病问题。对于这些侵害,雇主应承担严格责任,而非过错责任。因为,雇主对于雇员所从事的职业可能患某种职业病的情况,是可以也是应当预见到的。另外,建筑业和高空作业企业的雇主对建筑工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样也应遵循特殊行业的要求,因为其危险性也是其他行业所无法比拟的。因此,雇主对于在工作场所工作的雇员的人身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3 、对于第三人对雇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

在雇主所建设、租赁或购买的工作场所内发生第三人对雇员的人身、财产进行侵害行为的,造成雇员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雇主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4 、警示、救助、补助的安全保障义务

雇主在工作场所应当设立警示标牌,特别是具有危险性的行业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否则只要发生人身损害事故他就必须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当发生人身损害事件后,雇主还必须积极进行救助行为,否则他仍然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补助义务是指雇主对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雇员,应当在适当的限度内,对雇员承担补充责任,给予一定限度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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