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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新版《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专利登记簿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证明》及曾颁发过专利证书《证明》四种文件

大律师网 2018-08-10    人已阅读
导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新版《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专利登记簿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证明》及曾颁发过专利证书《证明》四种文件,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新版《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专利登记簿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证明》及曾颁发过专利证书《证明》四种文件,现将有关启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述四种新版文件自2006年1月1日起启用,自同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止出具相应旧版文件。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6年1月1日之前出具的相应旧版文件仍具有规定的效力,不予以更换。


  三、上述四种新版文件的式样附后。
  附件:四种新版文件的式样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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