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它注册在以食品为主的共九大类食品上,并扩展到肥料等绿色食品相关类产品上。
法律咨询:个体工商户销售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不合格处罚由谁来承担
请问 食品抽检不合格,处罚由生产者,还是经营者来承担,如果经营者来承担,那处罚有点大.我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其中处罚 根据第八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红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之规定,本局拟责令你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8元 2.处罚款19993.2元 罚没合计20000元.我想咨询,我只是经营者,又不是生产者,我所售商品均为成品,我进货只要对方提供QS标 合格证 生产厂址 厂名 电话 执行标准,就认为是合格产品,我就可以销售 认为合格,现在抽检为不合格产品作为一个经营者,难道我每次进货都要求对方先到权威机构检验吗或者自已背个仪器去检验吗因中国国情 所有生产者都是自检 难道就没有漏洞吗 如果是追生产者的责任由谁来追.一个个体户能追一个生产厂家有多难.如果是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去追是否解决市场上那些不合格产品了吗.工商部门要的证我以全部提供,现在处罚我那么高的罚款.我该如何处理整个事情.
律师回答:
申请行政复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