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舞蹈老师,准备利用假期的时间办一个舞蹈培训班,请问我办培训班的收入是否要缴纳营业税款,按各税目计缴,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中的规定: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属于营业税目“文化体育业”中的“其他文化业”的征税范围;故您取得的舞蹈培训班的收入需要计缴营业税款,税目是“文化体育业——其他文化业”,税率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