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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劳动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

大律师网 2019-10-10    人已阅读
导读: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劳动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07】7 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我省如下:、吉林、市为6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劳动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07】7 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我省如下:、吉林、市为6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白山、市市区和、为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6元/小时;其他县(市)为5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2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期为2007年7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2007年6月2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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