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男)与李某(女)均系滨州人。2003年春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3年10月10日,两人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因婚前检查已由强制改为自愿,两人均没有选择婚检即办理了登记。2003年10月23日,这对新人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洞房花烛之夜,丈夫刘某却惊异地发现,自己的新婚妻子原来竟是两性人。一怒之下,他当晚将妻子送回家中,并于次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