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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可追诉年限是多久?

大律师网 2024-04-26    人已阅读
导读:法律对于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的追诉年限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对欠薪的追偿权不受时间限制,但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拖欠工资可追诉年限是多久?

1. 劳动者追偿权的永久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意味着,只要劳动关系仍在存续期间,劳动者对于被拖欠的工资始终享有追偿权,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即使劳动关系已终止,劳动者仍有权在终止后一年内主张权利。

2. 仲裁与诉讼时效:尽管劳动者对欠薪的实体权利不受时间限制,但在寻求司法救济时仍需遵守一定的时效规定。如上所述,劳动关系终止后追讨欠薪的仲裁申请应在一年内提出。对于已过仲裁时效但未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形,劳动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对于劳动关系终止后超过一年但未满三年的欠薪纠纷,劳动者可通过诉讼方式继续追索。

3. 时效中断与中止:在时效期间内,如有法定事由导致时效中断或中止,劳动者追讨欠薪的时效期限将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例如,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均可能导致时效中断。此外,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综上,劳动者对拖欠工资的追偿权本身并无时间限制,但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时需注意时效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索欠薪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或在三年内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应关注时效中断与中止的情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破产欠薪怎么赔?

在公司破产欠薪的场景中,员工的薪资债权属于破产法中的“职工债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具体赔偿流程及原则如下:

1. 破产申请与受理:当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将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和事务。

2. 债权申报与确认:破产程序启动后,员工应按照法院或管理人的通知及时进行债权申报,提交工资支付证明等相关材料。管理人对申报的职工债权进行审核并编制债权表,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后,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3. 职工债权优先受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社会保险费用。换言之,职工债权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得到清偿。

4. 破产财产分配:管理人将按照法定顺序对已确认的职工债权进行分配。若破产财产不足以全额清偿职工债权,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若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仍有未获清偿的职工债权,因破产企业已无财产可供分配,这部分债权将依法视为无法得到清偿。

5. 社会保障机制:对于部分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的职工债权,如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员工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等方式寻求救济。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公司破产欠薪的赔偿主要通过破产程序进行,员工需积极参与债权申报,其工资等职工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享有优先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全额清偿,员工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社会保障机制寻求进一步的救济。

拖欠工资可要求精神赔偿吗?

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遭受损失时,其有权依法请求相应的经济赔偿对于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问题,需要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主要劳动法律法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即拖欠工资25%的额外经济赔偿),甚至在特定情形下,还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即应付金额的100%)。这些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经济权益的保护,但并未明确提及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拖欠工资通常被视为对劳动者财产权益的侵犯,而非直接针对人身权益。尽管长期、恶意的拖欠工资行为可能给劳动者带来较大精神压力,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将这种压力直接归类为“严重精神损害”并据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存在一定难度。

再者,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劳动者因拖欠工资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通常持谨慎态度。除非存在特别严重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且手段恶劣,导致劳动者出现明显的精神疾病或极端的精神痛苦,并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此类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尽管拖欠工资可能给劳动者带来精神上的困扰,但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看,劳动者直接基于拖欠工资事实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不常见,且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低。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们建议劳动者在遭遇拖欠工资情况时,应积极主张自身权益,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如协商无果,务必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充分利用时效中断与中止的规定,以确保有效追回欠薪。同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与援助,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规定,提高维权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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