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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还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吗?

大律师网 2024-04-25    人已阅读
导读: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有权利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司法实践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原有强制措施不再适宜,可依法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变更请求。

取保候审后还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吗?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员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其正常生活与工作。取保候审并非一成不变,我国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在特定情况下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定情形变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形(如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企图自杀、逃跑,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或者发现新的事实、证据表明存在社会危险性,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有权决定予以逮捕,或者根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 保障合法权益:如果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当限制,如过度限制其人身自由、严重影响其生活工作,或者健康状况恶化需要就医等特殊情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3. 程序要求: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决定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如决定变更,应立即执行,并通知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

【相关法条】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轻罪取保会直接判缓刑吗?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轻罪取保"通常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涉嫌轻罪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而"判缓刑"则是法院在判处一定刑罚的同时,宣告暂缓执行该刑罚,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两者虽都体现了对轻罪案件的宽缓处理,但其性质和适用阶段存在显著差异。

取保候审是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情形,可以适用取保候审轻罪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必然判处缓刑,而是基于保障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及诉讼权利,以及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的综合考量。

缓刑则是法院在审判阶段作出的判决结果之一,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这意味着,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最终是否判处缓刑仍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及量刑原则独立判断。轻罪取保与判缓刑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缓刑是法院在审判阶段对已构成犯罪并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人作出的刑罚执行方式。取保候审的适用并不能预示或决定案件最终是否会判缓刑,二者分别属于不同的诉讼环节和法律评价体系。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取保候审后,当出现法定应当逮捕的情形,或者取保候审措施对被取保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当限制等特殊情况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依法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应遵循法定程序,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理由及证据,决定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取保候审并非不可变更,而是根据案件进展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以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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