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鉴定结果不满意,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结果是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的重要依据。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且有合理的理由,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引用法条: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遭遇不当交通事故鉴定结论,应通过何种程序申诉?
如果你对交通事故鉴定结论持有异议,认为其存在不当之处,你有权提出申诉。首先,你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鉴定结论是由专业机构或人员根据现场情况、证据材料等做出的,其公正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到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赔偿问题如果你认为鉴定结论有误,应立即采取行动。
1. 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核。
2. 提起诉讼:如果复核结果仍不满意,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被告,请求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进行审查。
3. 法律援助: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你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帮助你收集证据,准备申诉材料,确保你的权益不受侵犯。
引用法条:
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操作应以实际情况和专业法律咨询为准。
对交通事故鉴定结果不满的当事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必须基于合理的理由,否则可能不会被接受。同时,重新鉴定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可能会影响其效力。在此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