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佣外籍员工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五条,企业聘用外籍员工需完成“三证一许可”的闭环管理:
1、工作许可申请:
企业需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需提供外籍员工学历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及岗位需求说明等材料。
经审批后,外籍员工凭《许可通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工作签证。
2、就业证办理:
外籍员工入境后15日内,企业需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劳动合同及有效护照,至原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就业证是外籍员工合法就业的直接证明,其有效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5年。
3、居留许可申领:
外籍员工需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至公安机关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有效期通常与就业证同步,需定期续期。
居留许可过期未续,企业继续用工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用工”,面临每聘用一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企业需确保外籍员工岗位符合“特殊需要、国内暂缺”原则,禁止聘用外籍人员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特殊审批情形除外)。若外籍员工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免办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直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二、雇佣外籍员工需要缴纳社保吗
根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三条,企业必须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外籍员工缴纳五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费用由企业与员工共同承担。
该规定适用于依法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覆盖与境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籍员工及被派遣至境内分支机构的外籍人员。
例外情形仅限于两类:
一是持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互免协议国家护照的外籍员工(如韩国、德国),其社保缴纳按协议执行;
二是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员工,虽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但社保缴纳仍属强制范畴。
企业若未依法缴纳社保,可能面临双重风险:
一是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二是外籍员工离职时主张社保权益,企业需承担补缴责任及可能的劳动仲裁赔偿。
因此,企业需在办理就业证后30日内,为外籍员工完成社保登记,并定期核查缴费记录。
三、雇佣外籍人员的单位能不能申请保密资格
根据保密资格认定相关规定,雇佣外籍员工的单位并非绝对禁止申请保密资格,但需满足“岗位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核心条件。
外籍员工岗位涉及国家秘密,企业需通过以下程序规避风险:
1、岗位隔离:将外籍员工安排至非涉密岗位,确保其工作内容不接触、不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2、审批备案:若因业务需要必须聘用外籍人员从事涉密岗位,企业需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专项申请,说明外籍员工背景、岗位必要性及保密管理措施,经审批后方可聘用;
3、动态监管:企业需建立外籍员工档案,实时监控其工作许可、居留许可有效期,避免因证件过期导致非法用工风险;同时,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强化外籍员工对《保密法》及企业保密制度的认知。
企业未履行上述程序,擅自聘用外籍人员从事涉密岗位,可能被取消保密资格申请资质,并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因“泄露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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