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期间意外死亡是否算工伤,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算是工伤。因此,如果员工出差期间意外死亡发生在48小时之外,那么通常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员工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劳动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可能包括:
1、经济成本增加:如果公司被认定为工伤劳动仲裁的败诉方,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或补偿,这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济成本。
2、声誉受损:工伤劳动仲裁的败诉可能会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影响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形象。
3、法律风险增加:如果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应有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可能会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和监管处罚。
4、管理难度增加:工伤劳动仲裁的败诉可能会暴露公司管理方面的不足,需要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水平等,这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
法律依据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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