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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实劳动期限怎么确定?

大律师网 2023-12-01    人已阅读
导读:事实劳动期限的确定,以用人单位用工之日作为起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关于“工伤事实劳动期限怎么确定?”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事实劳动期限怎么确定?

  工伤事实劳动期限是根据受伤职工在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来确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期限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计算一年。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如果受伤职工在单位工作不满一年,那么需要根据实际工作的时间来确定工伤认定期限。如果受伤职工在单位工作超过一年,那么默认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工伤事实劳动期限怎么确定?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所需的材料包括: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9、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以上是关于“工伤事实劳动期限怎么确定?”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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