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结婚前,父母给孩子买的房或者出部分钱买房,那个这个房产或者出资可以认为是父母送给自己子女的,和子女结婚后的另一半没关系。除非父母出钱买房时有明说是给子女和其配偶双方的,那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时明确表示是对子女的赠与,那么该房产会被视为被赠方的财产,不参与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
3.子女结婚前后,父母为子女购房或出部分钱,剩下的由子女婚后自行支付或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所出资产均按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母的把房屋赠与子女要走的流程有:
1.签订赠与协议;
2.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3.提交过户登记申请、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4.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配合其审验材料;
5.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新的房产证。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的财产是需要依法办理登记以及者其他手续的,也应当办理相关的系列手续,否则赠与不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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