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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于不知情涉及“帮信罪”的情况如何免责?

大律师网 2024-03-03    人已阅读
导读:在涉及“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中,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情,则有可能通过证明自身无主观故意和过失来寻求免责。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并提供有力证据。

对于不知情涉及“帮信罪”的情况如何免责?

在刑法中,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核心要素之一是行为人的主观明知。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在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才能构成此罪。若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到此类活动中,理论上可以主张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故意,从而请求免除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当事人需要证明自己在实施相关行为时,对所帮助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不知情,且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无法预见或不应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帮助他人犯罪。例如,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给他人,但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对方将用作非法用途,才有可能免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刑法》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过失犯罪”的原则,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如何界定“帮信罪”的行为范畴?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界定“帮信罪”的行为范畴,关键在于明确以下几个要素:

1. 行为主体:明知他人在进行信息网络犯罪,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放任的态度。

2. 明知并参与:行为人对于他人的犯罪行为有明确认识,并且在此基础上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

3. 提供帮助的方式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术支持(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提供辅助性服务(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服务等)。

4. 与信息网络犯罪的关联性:提供的帮助行为必须直接促进了信息网络犯罪的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对“帮信罪”行为范畴的界定应结合具体案情,从行为人的主观明知程度、客观行为表现及其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作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和认定。

为亲友提供通讯便利会触犯“帮信罪”吗?

“帮信罪”是刑法中的一个罪名,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对于为亲友提供通讯便利是否触犯“帮信罪”,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是否明知:即是否明知亲友会利用你提供的通讯便利实施犯罪。如果对此毫不知情,单纯出于亲情或友情提供通讯服务,则不构成犯罪。

2. 实施行为的性质:若亲友只是进行日常通讯,不涉及任何违法活动,那么提供通讯便利自然不会触犯“帮信罪”。但如果明确知道亲友将通过此便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帮助,则可能触犯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亲友提供通讯便利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存在明知其实施犯罪还提供帮助的情况,就有可能触犯“帮信罪”。在提供帮助时,应当了解并确保亲友不会利用这些便利从事违法活动。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不知情涉及“帮信罪”的情况,律师会从行为人的认知状态、行为性质及因果关系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调查与论证,以期通过举证证明行为人的无罪性。是否免责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建议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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