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4年票据诈骗罪中如何界定主观故意?

大律师网 2024-03-23    人已阅读
导读:在票据诈骗罪的认定过程中,确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关键要素之一,它涉及到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他人的财产权益而故意为之。主观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形态,具体界定需要结合案件事实、行为人的认知状态、行为方式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票据诈骗罪中如何界定主观故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且对其实施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危害结果有明确的认知和预见。即,行为人在实施骗取银行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票据权利时,应当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欺诈,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1. 直接故意:行为人积极追求骗取票据这一结果的发生,清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但仍决意实施。

2. 间接故意:行为人虽不积极追求骗取票据的结果,但对这一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被骗取票据权利,仍继续实施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对于“诈骗”行为的定义包含了主观故意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明确规定:“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对票据诈骗罪主观故意认定的司法实践有哪些关键点?

票据诈骗罪的主观故意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是极为关键的一环,主要涉及到行为人对其实施的票据诈骗行为具有明知和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具体关键点如下:

1. 明知要素: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所使用的票据为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票据,或者明知自己没有支付能力而签发、取得、转让票据,或者明知票据记载事项与实际不符等情形。这是认定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的基础。

2. 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积极追求通过票据诈骗获取非法利益的结果;间接故意则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但仍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 主观目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构成票据诈骗罪的重要主观要件之一。需要通过行为人的行为表现、言辞证据、相关书证等多种证据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对票据诈骗罪做出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有关于主观故意的相关解释和适用规则。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这些法律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结合全案证据,对票据诈骗罪的主观故意进行严谨的认定。

何种情况下可判定为票据诈骗罪中的故意犯罪心态?

票据诈骗罪中的故意犯罪心态,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后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态。在票据诈骗罪中,行为人必须具有以下几种故意心态:

1. 明知自己所使用的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无效的票据,而使用以骗取财物;

2. 明知自己没有支付能力,却签发空头支票、汇票、本票等进行欺诈;

3. 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他人接受其签发的票据,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以上规定表明,只要行为人在实施上述五种行为时,主观上存在明知并希望或放任骗取财物结果发生的故意,即可认定为票据诈骗罪中的故意犯罪心态。

在处理票据诈骗罪案件时,司法机关应从行为人是否明知其行为性质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其对此的态度等方面,全面考察并准确界定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从而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与准确。同时,提醒社会公众,务必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实施任何形式的诈骗行为。

『温馨提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咨询,我们将为您解答。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