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在该罪名下具体涵盖哪些类型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药品"的定义较为广泛。根据第141条至148条的规定,药品不仅包括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调节人体机能的药物,也包括医疗器械。此外,假冒、劣质的保健食品或其他宣称具有医疗效果的产品,如果在法律意义上被视为药品,也可能适用相关罪名。同时,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规,生产、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都可能构成犯罪。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定义、生产和销售的规范等。

单位犯妨害药品管理罪,是否影响其业务许可或执照?
根据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单位犯妨害药品管理罪,确实可能对其业务许可或执照产生影响。这种犯罪行为通常涉及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经营药品,或者违反药品管理法规,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不仅会对单位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触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包括吊销或暂停业务许可证或执照。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9条规定,生产、销售本法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14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些规定都可能适用于单位犯妨害药品管理罪的情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第75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可以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许可证件。这表明,如果单位违反药品管理法规,除了刑事责任外,还有可能面临行政上的处罚,如吊销许可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第69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如果单位在获取业务许可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其许可也有可能被撤销。单位犯妨害药品管理罪,不仅可能导致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上的严厉处罚,包括影响其业务许可或执照的合法性。具体的处罚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
如何界定妨害药品管理罪的犯罪主体?
刑法中,妨害药品管理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从事药品生产、销售或者其他药品管理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单位。这里的自然人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包括药品生产商、销售商、药师、医生等。单位则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犯罪主体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可能导致公众健康风险,但仍执意为之。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和劣药罪,以及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的行为,明确了这些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了对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其中包括对生产者、销售者、进口商等主体的法律责任。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妨害药品管理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非法经营药品的单位和个人。界定妨害药品管理罪的犯罪主体需要结合《刑法》、《药品管理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性质、主观意图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药品"在法律罪名下的涵盖范围不仅限于传统的药物,还包括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任何涉及这些产品的非法行为,如制假售假、违规生产等,都可能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企业在从事相关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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