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针对外贸企业进出口重箱的免费堆存服务无需单独申请,符合条件即可自动享受。以下是具体说明及法律条款依据:
一、免费堆存服务流程
1.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外贸企业,需通过苏州港进行进出口业务。
2.服务范围
仅针对进出口重箱(即装载货物的集装箱),空箱或其他类型货物不适用。
3.服务期限
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为期三个月。
4.操作流程
企业按照正常流程将货物运至苏州港各集装箱码头。
货物抵达后,码头自动提供免费堆存服务,无需企业提交申请或支付费用。
二、相关法律条款及政策依据
1.政策发布依据
苏州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中央及省市关于稳外贸工作的决策部署,发布《关于给予苏州外贸企业在苏州港进出口重箱免费堆存服务的公告》,明确服务范围、期限及对象。
2.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规定港口资源需合理配置,保障货物高效流转。
《江苏省港口条例》:强调港口设施服务需符合地方经济需求,支持企业纾困政策。
政策合法性:免费堆存服务作为临时性纾困措施,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且属于政府对特定行业(外贸企业)的支持政策。
3.政策目的
通过减免堆存费用,降低外贸企业物流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地方经济稳定发展。
三、注意事项
1.服务范围限制
免费堆存仅针对进出口重箱,企业需确保货物符合政策适用范围。
2.服务期限限制
企业需在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期间完成货物堆存,逾期将无法享受免费服务。
3.合规操作要求
企业需遵守苏州港的作业规范,如因违规操作导致货物滞留或损坏,可能需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给予苏州外贸企业在苏州港进出口重箱免费堆存服务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江苏省港口条例》
1.服务对象限制
适用企业:仅限在苏州市注册的外贸企业。
排除对象:非外贸企业、非苏州市注册企业或未通过苏州港进行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无法享受该服务。
2.货物范围限制
适用货物:仅针对进出口重箱(即装载货物的集装箱)。
排除货物:空箱、危险品、超限货物或其他特殊货物不适用。
3.服务期限限制
有效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为期三个月。
逾期处理:超出该期限的货物将无法享受免费堆存服务,需按正常标准支付费用。
4.操作流程限制
合规要求:企业需按照苏州港各集装箱码头的正常作业流程,将货物运至指定堆存区域。
违规后果:如因企业操作不当导致货物滞留或损坏,可能需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给予苏州外贸企业在苏州港进出口重箱免费堆存服务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江苏省港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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