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026年劳动仲裁需准备的核心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书:需载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2、身份证明: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考勤记录等;
4、争议证据: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伤认定书、加班记录等能证明主张的证据材料;
5、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及地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不予受理。
实务中受理审查要点包括:
1、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2、是否在仲裁时效期内(一般争议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可延长至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第二十七条);
3、材料是否完备。
仲裁机构受理后应在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十日内提交答辩书。
2026年部分省市试点"速裁程序",对简单案件可能缩短受理周期至3日。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
1、送达规则:
裁决书应送达双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
被申请人拒绝签收的,可适用留置送达。
2、15日未领取的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因对方未领取而影响效力。
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程序:
劳动者可凭生效裁决书及送达证明,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时效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