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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10月大女婴疑似被人抱走 嫌疑人已被控制能否构成犯罪

大律师网 2018-05-03    100人已阅读
导读:5月1日15时04分许,青浦公安分局接报称:在练塘镇三官桥路,贞溪北路附近一女婴被人抱走。经过民警缜密侦查,当日22时45分许,民警在练塘镇练兴路一出租房找到女婴,同时将现场杨某(男,40岁)和邓某(女,46岁)两名嫌疑人当场控制。目前,女婴安然无恙,已回到家人身边。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5月1日15时04分许,青浦公安分局接报称:

  在练塘镇三官桥路,贞溪北路附近一女婴被人抱走。接报后,民警即到场处置。经查,当日14时25分许,王某带其孙女王某某(女,10个月)在上址附近的街心公园内玩耍时遇到一位曾见过的中年妇女逗其孙女,王某便将孙女让其暂抱一下,遂离开公园去找儿媳。10分钟后,王回到上址发现该中年妇女及其孙女均已不见,遂立即报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如有知情者,请拨打练塘派出所电话021-59252320提供线索。

  可疑女子曾连续多日出现在公园

  据悉,报警人是来自安徽阜阳的王先生在青浦练塘镇小蒸地区经营一家粮油蔬菜店,去年6月14日女儿小佳怡诞生了,一家人其乐融融。距离店铺十几米远,有一处街心公园,平时王先生的父亲经常带着十个多月大的孙女到公园玩耍。

  事发于5月1日下午14时许30分许,一个连续多日出现在公园的中年女性过来逗小佳怡。王先生称,“我父亲说,这个女的连续七八天都在公园里,见到小孩都会上去抱抱、逗逗,很热情。她也逗过我女儿几次,我女儿也不怕生,跟着她玩。”

  几分钟后,王先生的父亲被公园一个朋友喊去,到街边一家新开业的店铺里跟人聊了几句。“当时那个女的在抱着我女儿,我父亲没多想就走开了一点。公园里人很多,都是街坊,除了这个女的,大家都相互认识。”

  不过几分钟,王先生父亲再回头,小孙女和那个中年女性都不见了。 根据路面监控显示,下午14时37分,这名留着齐颈短发、身穿黑色长裤白色短袖的中年女子抱着小佳怡走出公园,往老朱枫公路方向走去。14时39分,中年女子和小佳怡消失在监控中。

  王先生告诉记者,家人询问了一圈,抱走小佳怡的中年女子不是附近居民,“邻居告诉我,这个人最早一次出现在公园里大概是10天前。在公园见到小孩就很热情,主动上去逗小孩,其他都挺正常的。现在大家想想都很后怕。”

  惊魂8小时后,女婴被找到

  当日22时50分许,女婴父亲王先生从民警得到好消息,女儿小佳怡和抱走女孩的中年女子都被警方找到了!随后王先生一家在练塘派出所见到了失散近8个小时的女儿。

  据了解,警方是在一间出租屋里找到中年妇女和女婴的,女婴无恙。“太谢谢警察了,加班加点帮我们找孩子,真的感谢他们,孩子终于回来了!”王先生告诉记者。

  女婴回到家人怀抱。

  警方当场控制男女两名嫌疑人

  据悉,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民警缜密侦查,当日22时45分许,民警在练塘镇练兴路一出租房找到女婴,同时将现场杨某(男,40岁)和邓某(女,46岁)两名嫌疑人当场控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区别

上海一10月大女婴疑似被人抱走 嫌疑人已被控制能否构成犯罪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别看只一字之差,区别也挺大的。

  1、首先是侵犯的客体不同

  拐骗儿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2、其次是目的不同

  拐卖儿童罪目的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两者实施的手段可以是一样的,如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两个罪名最主要的区别在它的主观意图,拐卖儿童罪从字面意思来讲就是把这个孩子拐出来要卖掉。就定拐卖儿童罪。而拐骗儿童罪,它的主观目的是没有要继续倒卖的意思。

  3、最后是拐卖儿童比拐骗儿童社会危险性更大

  前者刑罚也比后者刑罚更严重:拐卖儿童罪起刑就是五年,一般情节就是五到十年,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至死刑。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期只有五年有期徒刑。

  附: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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