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费:
若选择办理继承公证,需向公证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通常按照房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一般在1%-2%左右。也有说法认为公证费是按照房产面积计算,每平方米80元,尾数不足一平米按一平米计。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
继承房产一般要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会收取相应评估费。评估费一般依据房产价值按比例收取,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例如,房产价值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5‰收取;101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2.5‰收取等。
3.印花税:
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4.登记费:
办理房产继承登记时,需缴纳一定的登记费,金额相对固定。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也有说法认为登记费是每件80元或100元,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
5.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时,无需缴纳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得到土地、房屋权属时,需要缴纳契税,税率在3%-5%。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需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等,用以证明被继承人已离世。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以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及合法继承权。
3.房产的产权证明:
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表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4.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用于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也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5.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
通常需要填写房产继承过户的申请表格,可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下载或直接向相关部门索取。
1.开具证明文件:
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办理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准备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由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遗嘱(如有遗嘱继承的情况)。
3.提交房产交易中心:
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在房产交易中心领取)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到场,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涉及法院判决,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领取新房产证:
完成上述步骤后,等待并领取新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