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赔偿。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在执行制度时应兼顾客户权益与风险控制。若病重老人因银行要求亲自到场取款而意外去世,银行可能因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或违反善良风俗原则而需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银行存在过错的可能性
制度僵化:银行在明知老人病重的情况下,仍坚持要求其亲自到场取款,未提供上门服务、远程办理等替代方案,导致老人处于危险状态。
未尽注意义务:银行工作人员未充分评估老人身体状况,未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如联系急救人员),导致老人去世。
2.家属可主张的赔偿范围
医疗费用:若老人在银行期间接受过急救,家属可主张相关医疗费用。
死亡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银行需赔偿因老人去世导致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家属可主张因老人去世遭受的精神痛苦,要求银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3.司法实践中的责任认定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银行是否存在过错、过错程度与老人去世之间的因果关系。若银行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可能被判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典型案例:
广东某地,一老人病重急需用钱,家属前往银行取款被拒,要求老人亲自到场。家属将老人抬至银行后,老人因情绪激动及身体原因猝死。法院最终判决银行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家属13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银行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如及时提供上门服务、联系急救人员等,但老人仍因病情恶化去世,银行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若银行在服务过程中存在延误、操作不当等过错,家属仍可主张赔偿。
1.银行已尽合理义务的情形
银行在接到家属请求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取款手续。
银行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未发现老人存在生命危险,或已采取必要急救措施。
2.银行存在过错的情形
银行未及时响应家属请求,导致老人因延误治疗去世。
银行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操作不当,如未妥善保管老人证件、未及时联系急救人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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