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转错账行为中,收款方获得的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受损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追回款项:
1. 协商与通知:受损方应首先与收款方联系,明确告知转账错误的事实,并要求其返还。若协商无果,可发送书面通知,限定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并保留通知凭证。
2. 法律救济:若对方仍拒绝返还,受损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不当得利纠纷”为案由,要求返还转账款项。起诉时需提交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若无法获取对方身份信息,可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3. 第三方协助:若转账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受损方可联系平台客服,说明情况并请求协助。部分平台在核实后可能冻结对方账户或协助追回款项。
转错账对方拒不返还的行为,可能涉及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双重认定:
1.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受损失的人可请求其返还并依法赔偿损失。若对方明知款项系误转仍拒绝返还,除需返还本金外,还需赔偿利息损失及追讨费用。
2. 刑事责任:若对方拒不返还的金额较大,且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构成要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该条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注意,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由受损方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