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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业街门店坍塌事故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大律师网 2025-06-23    100人已阅读
导读:2025年6月22日中午,上海市闵行区七宝老街青年路沿街商铺门头及雨棚突发连片坍塌,涉及5间店铺,现场散落大量水泥块、金属框架及玻璃碎片。事故发生时因降雨导致行人较少,未造成人员伤亡。该事件引发公众对建筑设施安全责任归属的关注,涉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管理人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坍塌事故责任”的相关问题。

上海商业街门店坍塌事故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造成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二者能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若坍塌因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维护不当导致,则由其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若调查发现门头结构存在设计或施工缺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需承担责任;若因年久失修或管理疏漏导致,则商铺所有人或管理人需担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能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上海商业街门店坍塌事故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建筑若存在质量缺陷如何追责?

  若坍塌因门头建设时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依据《民法典》要求二者赔偿人身或财产损失,二者赔偿后可向实际责任人(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追偿。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因质量缺陷导致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但能证明无质量缺陷的除外。赔偿后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则是关于“坍塌事故责任”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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