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流程】建设项目工作流程
一、建设单位制定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二、中介代理机构的选聘。
业主在刊登选聘公布前5天将有关资料报市项目中介机构选聘领导小组审查。
文件资料包括:
1、招投标实施方案
2、项目的批文或会议纪要
3、拟发布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业主发布选聘中介机构公告。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非代理机构,在市电视台、市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公开报名,采取摇号的方式选聘;项目投资在50万以上的非代理机构,在《海南日报》、市电视台和市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公开报名,采取"随机+票决"的方式选聘。
项目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市电视台、市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公开报名,采取摇号的方式选聘;项目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海南日报》、市电视台和市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公开报名,采取"随机+票决"的方式选聘。
报名结束后,业主将报名情况汇总,上报项目中介机构选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后,通知入选单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摇号或"随机+票决"的选聘会。
业主在选定中介机构后5天内,将选聘的结果报市项目中介机构选聘领导小组备案。
三、施工队伍的招标
业主在刊登招标公告前5天将有关文件资料报市建设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文件资料包括:
1、招投标实施方案
2、代理机构选聘结果的报告
3、拟发布的招标公告
4、建设资金来源的批文
5、工程预算书、图纸
6、市委常委会议纪要或上级部门和市政府的批文
7、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
8、用地规划许可证
业主发布招标公告。项目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在《海南日报》、市电视台和市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公开报名;项目投资200万元以下的在市电视台、市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公开报名。
招标报名结束后,开标前10天,业主将报名情况,拟定开标时间、地点报市建设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进行项目廉政谈话。市建设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在开标前,分别对业主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廉政谈话。
五、组织开标,评标一般采取"竞价入围,评审摇号"或"定价认可,合格摇号"的方法进行。中标候选单位在原公告的媒体上公示3天,如无异议方可确定。
六、开标后5天内,业主将开标情况报市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七、签订施工合同后5天内将施工合同,报市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