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倾销策略在何时构成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4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等纵向垄断协议。如果企业通过低价倾销策略来控制下游市场的转售价格,这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反垄断法。此外,如果这种行为导致其他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也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企业荣誉证书,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企业荣誉证书的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或者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他人企业的荣誉证书是其经营成果和信誉的体现,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可能会误导消费者,使公众对你的企业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获取不当的竞争优势,这符合不正当竞争的定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果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荣誉证书,不仅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确定。
商业秘密保护期限有多长?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同于专利、商标或版权等其他知识产权形式,它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主要是依赖于其保密性。只要信息保持秘密状态,就可以无限期地受到保护。一旦商业秘密被公开或者泄露,其保护即告终止。这种保护方式鼓励企业持续更新和改进其商业秘密,以保持其竞争优势。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有明确的规定。根据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述方式获取的商业秘密。同时,该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此外,201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明确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于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主要取决于其是否能被保持为秘密,而并非一个固定的时间限制。
企业在实施低价倾销策略时,必须谨慎行事,以免触犯反垄断法和价格法。只有在符合市场竞争规则,不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不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下,低价策略才可能被视为合法。否则,企业可能会面临罚款、声誉损失甚至被强制停止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建议企业在制定市场策略时,应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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