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5-11-26
1980 年,女方与男方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共同生活。然而,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多次因家庭琐事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更严重的是,男方长期与多名案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了非婚生子女。女方发现男方的出轨及家暴行为后,不堪忍受,自 2020 年起与男方正式分居,双方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女方委托我方律师提起离婚诉讼,本案历经一审、二审程序,最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女方核心诉求。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本案几乎囊括离婚纠纷中常见的全部关键争议:
1、感情破裂的举证问题:如何证明男方家暴、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已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2、房产分割争议:两处房产(商品房、自建房)的现时价值评估、所有权 / 使用权归属认定、折价补偿款计算标准;
3、债务分担问题:商品房尚欠银行贷款的归属与分割;
4、转移财产认定:男方婚姻期间 80 万元不合理大额取现是否构成转移婚内财产,能否按主张比例分割;
5、过错认定与赔偿:男方家暴、婚内与他人生育子女的行为是否构成婚姻过错,女方能否据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6、家务补偿认定:女方长期承担抚育子女、照顾家庭义务,能否获得家务补偿金;
7、证据调取与采信: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的调取,以及如何被法院采信作为定案依据。
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我方代表女方提出六项核心诉请:
1、判令解除女方与男方的婚姻关系;
2、判令男方名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商品房归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折价补偿该房屋价值 80% 的款项,房屋尚欠银行贷款由男方自行承担;
3、判令登记在男方名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自建房使用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折价补偿该房屋价值 20% 的款项;
4、判令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20 万元;
5、判令男方向女方支付家务补偿金 10 万元;
6、判令按照女方 80%、男方 20% 的比例,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男方银行账户不合理大额取现的 80 万元。
1、准予女方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
2、财产分割比例:按照女方 60%、男方 40% 的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处置:商品房归男方所有,自建房归女方所有,扣除女方应支付的自建房补偿款后,男方需向女方支付折价补偿款共计两百多万元;
4、债务承担:商品房尚欠银行贷款由男方自行承担;
5、驳回女方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家务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1、过错证据留存是关键:家暴、婚内出轨等过错行为的证据(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同居照片、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等)直接影响财产分割比例,当事人应及时固定、留存相关证据;
2、财产分割的 “照顾原则” 适用:《民法典》明确保护无过错方、女方权益,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中面临比例倾斜,本案中男方的多重过错是女方获得60%财产的核心依据;
3、损害赔偿的适用限制:即使一方存在过错,若另一方也存在《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情形,将丧失损害赔偿请求权;
4、复杂财产的处置:涉及房产评估、贷款分担、大额取现认定等复杂财产问题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通过合法途径调取证据、主张权益,确保财产分割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