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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涉黑服刑还盗刷信用卡!律师多策略拆解离婚困局,助当事人减债脱身

大律师网     2025-11-26

导读:基本案情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男原系同学关系,后发展为恋人。2015年,因李某意外怀孕,双方仓促登记结婚,并于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男原系同学关系,后发展为恋人。2015年,因李某意外怀孕,双方仓促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儿子。婚后未满三年,李某收到债务催收信息,才发现张某男未经其同意,擅自以她的名义办理网络贷款、盗刷信用卡,套取资金近20万元,导致她无故背负沉重债务,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20176月,张某男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被依法逮捕。20188月,张某男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李某对这段婚姻彻底绝望,于2025年1月与张某男正式分居,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裁判结果

在谢晓君律师的积极推动与专业协助下,代理李某协助双方进行调解,张某男面对证据压力,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1、李某与张某男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婚生子抚养权归张某男,李某无需支付抚养费,每周享有探视权;

3、婚内共同房产归张某男所有,剩余房贷由其自行偿还;

4、李某名下15万元债务由张某男分期清偿;

办案思路

本案为离婚纠纷,涉及婚姻关系解除、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多项复杂诉求。一、婚姻关系解除:夯实感情破裂证据,确保离婚诉求达成

谢晓君律师团队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重点围绕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展开证据收集与论证。提交张某男的刑事判决书、双方曾协商离婚的聊天记录、分居租赁合同等关键证据,明确张某男存在犯罪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长期分居等多重情形,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同时预判张某男可能不同意离婚的风险,提前制定应对方案。

二、抚养权:提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与我方抚养条件、能力形成对比

针对抚养权归属争议,强调张某男长期服刑、与孩子感情淡薄、经济困难等情况,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而李某品行良好、有稳定工作和经济能力,一直承担孩子全部抚养支出。

三、债务分割:大幅减轻当事人经济压力,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面对张某男擅自以原告名义借款产生的巨额债务,谢晓君律师团队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明确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张某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个人债务,应由其自行承担。通过梳理49笔贷款记录、债务催收凭证、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据,证实李某对贷款不知情且未受益,最终促成调解协议中15万元债务由张某男承担的结果,大幅减轻当事人经济压力。

律师说法

本案是离婚纠纷中涉及犯罪、债务争议、财产分割的典型案例,律师的诉讼策略与专业操作对案件结果起到关键作用。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往往面临多重诉求与复杂争议,需重点关注三点:

一、感情破裂证据是离婚的核心,需及时收集分居证明、对方过错(如犯罪、出轨、家暴等)相关材料,为离婚诉求提供支撑;

二、抚养权归属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需结合双方经济能力、陪伴时间、子女意愿等多方面准备证据;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一方擅自以个人名义产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及时固定证据,主张由个人承担。

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帮助当事人梳理案件脉络、制定最优诉讼策略、规避法律风险,在复杂的纠纷中精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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