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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管制期间又犯罪怎么去量刑?

大律师网 2023-12-19    人已阅读
导读:对于犯罪人员来说,在被判处管制的情况下,如果又构成犯罪,那么法院就会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已经危害程度来进行判刑,等到判刑后就会按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实施数罪并罚。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被判管制期间又犯罪怎么去量刑?

  对于犯罪人员来说,在被判处管制的情况下,如果又构成犯罪,那么法院就会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已经危害程度来进行判刑,等到判刑后就会按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实施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被判管制期间又犯罪怎么去量刑?

  被判管制可以回家吗?

  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当嫌疑人被判处管制的时候,如果得到批准的,就可以回家居住一到两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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