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满后续签有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协商达成一致。续签时,双方可就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其他租赁条件进行重新约定。同时,如果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继续租赁,且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与其续约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合同条款不明时,如何判定违约行为?
在合同法中,当合同条款不明时,判定违约行为需要遵循一系列原则和步骤:
1. 文义解释原则:首先应按照合同条款的通常含义,结合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尽可能明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 诚信解释原则:如果合同条款存在多种解释可能,应当选择最能体现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的解释,以避免因条款不明导致的不公平后果。
3. 履行习惯解释原则:对于长期合作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操作习惯来判断何为违约行为。
4. 举证责任分配:当条款不明引发争议时,主张对方违约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对方未按照行业惯例或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5. 司法介入补充解释:若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确定合同真实意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予以解释。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 同样,《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3. 第一百二十五条也规定了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结合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在合同条款不明时,判定违约行为需要综合运用各种解释规则,并在必要时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进行补充解释和裁决。
在租赁期满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均应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并及时协商续签事宜。如决定续签,应确保新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同时,尊重并执行原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确保租赁市场的公平与秩序。对于具体的租赁合同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向法院寻求法律救济。
【温馨提示】由于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因此当您遇到法律问题时,我们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大律师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汇集了全国各地3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您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又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