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债务人如何行使选择权?有何条件?

大律师网 2024-03-21    人已阅读
导读: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可能享有一定的选择权,例如履行方式的选择权、抵销权、提存权等。行使这些权利需遵循法定程序,并满足一定的条件。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回答。

债务人如何行使选择权?有何条件?

1. 履行方式的选择权:根据《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当合同对履行方式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债务人有权选择适当的履行方式。但所选方式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 抵销权:《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行使抵销权的前提是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且性质相同或可转换。

3. 提存权:根据《合同法》第68条及《提存公证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无法履行债务时,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应交付的标的物依法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完成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第99条。

2. 《提存公证规则》相关规定。

选择之债与选择权有何区别与联系?

选择之债与选择权在民法中均涉及权利主体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的选择权,但二者存在显著的区别和联系。

1. 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债务的标的不确定,需要由债权人或债务人从若干种给付中选定一种作为实际履行义务的对象。例如,《民法典》第515条规定:“当事人对债的履行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债权的方式履行。”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权在于确定具体的债务履行内容,其主要存在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是债的效力的一种体现。

2. 选择权:选择权通常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某种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某种义务。如在期权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解约权等。这种选择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可以单独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并非仅仅局限于债的履行方式。

联系:两者都体现了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有权在法定范围内自由约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某些情况下,选择权可能构成选择之债的一部分,比如在附选择权的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或债务人不仅享有选择债的履行方式的权利,还可能享有其他的选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515条:当事人对债的履行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债权的方式履行。

第545条(关于选择之债的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交付标的物或者办理有关手续,但是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作选择的,债务人无权请求履行。

同时,各种具体合同类型中的选择权规定,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等相关条款中涉及的选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购房者的解约权等选择权的规定等。

何为选择之债的法律定义?

选择之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享有选择权,能够从数种给付方式或者履行对象中选定一种来履行或者接受履行的债。这种债的特殊性在于其不确定性,即债的标的物或履行方式并不明确,需要通过权利人的选择才能最终确定。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选择主体为债权人的选择之债,即债权人有权从数个债务人或者数种给付中选择其一来接受履行;二是选择主体为债务人的选择之债,即债务人有权从数种给付方式或者履行对象中选择其一来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2. 虽然民法典并未直接使用“选择之债”的概念,但第五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实质上涉及到了选择之债的情形:“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此处的“受领”实际上包含了债权人对于履行方式或履行对象的选择。

3. 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判例和解释中也间接体现了选择之债的概念,如在多个合同义务并存时,允许债权人或债务人根据约定或法定条件进行选择。选择之债是我国民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虽然现行民法典并未直接定义,但通过相关条文及司法实践,我们可以明确其法律内涵和适用范围。

债务人在行使选择权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选择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公正性。同时,对于不同种类的选择权,如履行方式的选择、抵销权的行使以及提存权的使用,都需在满足相应法定条件下进行建议债务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