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破产犯罪活动对于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如何追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虚假破产、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欺诈破产罪”。根据该条款,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故意隐匿财产、虚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欺诈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发现存在虚构债务、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可以依法追回相关财产,用于清偿债权人。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相关行为无效,并请求返还财产。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虚假破产罪中,单位犯罪主体如何认定?
刑法体系中,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破产法规定,以虚构债权债务、隐匿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低价出售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对于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 实际控制人或决策者:单位犯罪通常需要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并实施。如果虚假破产行为是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决定并组织的,那么可以认定该单位为犯罪主体。
2. 利益关联性:单位犯罪的主观动机通常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逃避法律责任。如果虚假破产行为明显有利于单位,那么可以推定单位是犯罪主体。
3. 行为的代表性:单位犯罪的行为应当能够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而非个别员工的个人行为。如果虚假破产行为是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或者得到了单位的认可,那么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8条至第162条,对虚假破产罪进行了规定,其中并未直接明确单位犯罪主体的具体认定标准,但根据刑法的一般原则和司法解释,上述可作为认定依据。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也会在具体案件中对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提供指导和参考。具体案件的判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裁量。
虚假破产案中,转移资产的定罪依据为何?
虚假破产案中转移资产的行为通常被视为欺诈性破产或者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这种行为的定罪主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是是否有意隐瞒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二是是否对债权人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首先,如果企业在明知即将破产的情况下,故意转移、隐匿财产,以防止这些资产被用于偿还债权人,这可能构成欺诈性破产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转移、隐匿财产,使企业财产状况恶化的,可构成此罪。
其次,如果企业管理人员或其他有权处理公司财产的人,非法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面对虚假破产犯罪活动,法律提供了有力的打击手段。无论是刑事追责还是民事追偿,都旨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债权人权益任何试图通过虚假破产来逃避债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我们呼吁企业和个人要诚信经营,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并履行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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