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驾驶人对不礼让行人处罚存在异议时,可通过以下步骤申诉:
1、证据收集:
需在15日内准备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交通标志截图等材料。
视频需满足公安部GA/T1244-2015标准,清晰显示行人位置、车辆轨迹及交通标志;照片需标注时间、地点及争议点。
2、提交申诉:
可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上提交,或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至辖区交警窗口。
线上申诉需填写200字内核心陈述,如“行人未进入本侧车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XX条申请撤销处罚”。
3、审核与复核:
交警部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若超期未回复,可拨打当地交警法制科电话跟进。
线上未通过,可申请调取路口监控复核。
4、法律救济: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60日内向交管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诉成功不等于鼓励违规,日常驾驶仍需主动礼让。
不让行人一般不能免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机动车未礼让行人导致事故,机动车一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不让行人通常扣3分,罚款20元至200元。
具体依据如下:
1、扣分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2、罚款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实践中,未礼让行人的罚款金额通常在50元至200元之间,具体以地方实施细则为准。
不礼让行人处罚规则的升级,本质是通过法律强制力倒逼驾驶人养成文明习惯。申诉流程的完善为误判提供了救济渠道,首违免罚政策体现了执法温度,而分级处罚标准则划清了行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