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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双方自愿发生的关系法律如何定义?

大律师网 2025-10-17    人已阅读
导读: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法律定性,涉及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保护与社会伦理秩序的维护。我国法律通过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性自主权作出严格区分,同时明确行为人可能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

未满18双方自愿发生的关系法律如何定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论处,且从重处罚。

  这一规定基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缺乏性自主认知能力,法律对其给予绝对保护。

  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原则上不构成犯罪,但存在例外情形:

  1、特殊职责人员性侵: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如教师、医生),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欺骗或胁迫:

  行为人通过虚构身份、威胁等手段使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可能构成强奸罪。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判断未成年人是否具备真实同意能力,如是否存在智力障碍、精神疾病等影响判断力的情形。

未满18双方自愿发生的关系法律如何定义?

未满18岁先孕男方需负法律责任吗?

  未成年怀孕情形下,男方的法律责任需结合女方年龄、行为性质及损害后果综合认定:

  1、刑事责任:

  女方未满14周岁,男方涉嫌强奸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即使女方怀孕系“自愿”,法律仍认定男方利用未成年人缺乏同意能力实施犯罪。

  女方已满14周岁,男方通常不构成犯罪,但若存在特殊职责关系(如教师与学生),则可能触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男方因过错导致未成年女方怀孕,需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双方均未成年(如均未满18周岁),女方父母可要求男方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生育或流产的直接费用,以及因学业中断、心理创伤等间接损失。

  法律对未成年人性行为的严格规制,旨在保护其身心发育免受侵害,同时维护社会伦理秩序。未满18周岁双方自愿发生关系是否违法,核心在于女方年龄及男方身份;未成年怀孕时男方的责任,则需区分刑事犯罪与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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