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指承租人将所租房屋再次出租给他人。该行为本身不违法,但必须取得原房东的明确同意。法律允许转租,前提是不损害房东权益且符合主合同约定。
如果二房东未征得房东同意即对外出租,构成对主租赁合同的违反。此时,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但该行为是否需行政处罚,取决于地方性住房租赁管理规定。
普通租客如发现二房东无转租权,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反映。部分区域设有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支持在线提交转租违规线索。
举报时应提供租赁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材料,证明二房东身份及其未经许可转租的事实。相关部门核实后,可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可能纳入信用惩戒。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押金是为担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租金结清而设立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且无违约情形下,二房东应全额退还押金。拒不退还构成违约,房客有权依法追索。
首先应通过书面形式催告,如微信、短信或邮件,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退款,并保留发送记录。此举既体现善意,也为后续维权固定证据。
如果催告无效,可向消费者协会、住房租赁管理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部分地区已建立租房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可在短期内促成和解。
若仍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包括退还押金、支付逾期利息及合理维权费用。只要有租赁合同、押金支付凭证和房屋交接记录,胜诉概率较高。
需注意,即使二房东与原房东发生纠纷,也不得以此为由扣留房客押金。房客与二房东之间的合同独立有效,其内部矛盾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结束语
面对二房东不退押金或非法转租,沉默只会助长侵权行为。房客应主动收集证据,善用行政投诉与司法途径,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签约前务必查验对方转租权限,从源头降低风险,才是最有效的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