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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签订租房合同如何约定拆迁补偿?房屋拆迁后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北京房产租赁律师 2022-06-02    人已阅读
导读:目前拥有多套房屋的房主通常会将房屋出租,但在租期内房屋可能要拆迁的消息应该如何应对?从法律角度看,签订租房合同如何约定拆迁补偿?房屋拆迁后租赁合同还有效吗?针对这个问题,让我们北京房产租赁律师来解答你的疑惑,希望能帮到你。

  一、签订租房合同如何约定拆迁补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中对承租人的补偿主要是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补偿安置等。拆迁协议应当载明相关内容。

  二、房屋拆迁后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拆迁后,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出租人不能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但由于之前的房屋已经拆迁,承租人可以住进补偿安置房。如果补偿安置住房与之前的住房条件不同,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不符合原用途的,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负责任:
  因承租人的过错,或者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的,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房屋的检查和维修的,出租人可以免除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因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导致房屋损坏,房屋状况不佳,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出租人的责任,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房屋的检查和维修,但出租人在出租时隐瞒房屋现状,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的,不能完全免除出租人的责任。
  签订租房合同如何约定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征收房屋造成的损失补偿,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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