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航局发布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的规定以来,网友也对地铁是否要执行充电宝新规的要求做出讨论。6月27日,记者拨打8个城市地铁的客服热线进行了了解,其中,5城地铁表示对充电宝的额定容量及数量会有要求,其他3城地铁则表示对携带充电宝乘车无相关要求。
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同城市的地铁对于充电宝的规定存在差异。一些城市的地铁已经明确了对充电宝的额定容量、数量以及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例如,有的城市规定单块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且乘客携带的充电宝数量也有限制。同时,对于鼓包、漏液、变形、过热等状态异常的充电宝,以及拆解、改装或拼装的锂电池设备,通常也是禁止携带的。
然而,也有一些城市的地铁对于携带充电宝乘车并无特别规定,乘客可以自由携带符合一般安全标准的充电宝进站乘车。
充电宝新规主要涉及3C认证标识、召回产品、容量限制、携带方式和使用规定等方面。
3C认证标识要求:自2025年6月28日起,所有充电宝必须带有清晰、完整的CCC认证标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无标识或标识模糊的充电宝禁止携带登机。这一规定源于市场监管总局自2023年8月起将移动电源纳入CCC认证范围,2024年8月后生产的充电宝均需有此标识。
召回产品禁带:部分品牌的部分型号及批次充电宝因存在安全隐患被召回,这些产品也被禁止携带登机。例如,罗马仕的PAC20-272、PAC20-392、PLT20A-152型号,以及安克的A1642/A1647/A1652/A1680/A1681/A1689/A1257型号等。
容量限制: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直接携带。
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且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
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