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契税法》第三条至第六条,房屋过户需缴纳以下核心税费:
第一,契税:由买方承担,税率根据房屋面积及购房者套数差异化设定。
首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按1.5%征收;二套房统一按3%征收(部分城市对二套房90平方米以下按2%征收);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征收。
第二,增值税:由卖方承担,满两年免征,未满两年按成交价的5.6%征收(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房屋为非住宅(如商铺、公寓),即使满两年也需按差额(现价-原价)的5.6%征收。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个人销售住房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此条款旨在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促进市场流通。
第三,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承担,若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可免征;否则按差额(现价-原价-合理费用)的20%或成交价的1%征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及实施条例,财产转让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满五唯一”的免税政策体现了对刚需购房者的保护。
第四,其他费用:包括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印花税(住宅暂免,非住宅按成交价的0.05%征收)、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等。
房屋涉及继承或赠与,还需缴纳继承权公证费(评估价的1%-2%)或赠与公证费(评估价的0.8%)。
100平方米房屋的过户费用需结合房屋性质、持有年限、购房者套数等因素综合计算。
以首套普通住宅为例,若房屋满两年且为卖方唯一住房,买方需承担契税(成交价×1.5%)、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100×3÷2=150元),总费用约为成交价的1.51%;若房屋未满两年,卖方需额外缴纳增值税(成交价×5.6%),总费用可能升至成交价的7.11%。
房屋为二套房,买方需按3%缴纳契税,总费用约为成交价的3.01%(满两年)或8.61%(未满两年);若房屋为非住宅(如公寓),卖方需按差额缴纳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买方需按成交价的0.05%缴纳印花税,总费用可能超过成交价的1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卖方若无法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税务机关可按成交价的1%-3%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此规定为税费计算提供了灵活性。
部分城市对特定区域或特定类型房屋(如共有产权房、限价商品房)出台了税费优惠政策,购房者需关注当地政策以准确估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