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情并故意传播性病者如何定罪?
1. 传播性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或者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性病却故意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性病传播的,可据此定罪。
2. 若行为人故意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多人感染性病的场所和方式传播性病,其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投放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于故意传播性病的行为,传染病防治法有哪些处罚措施?
故意传播性病的行为被视为严重违反了公共卫生和公民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类行为有着明确的处罚措施。
1. 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故意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性病的,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这是因为该行为直接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和社会公共安全,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
2. 法律不仅对传播者进行处罚,同时也鼓励患者积极接受治疗、控制病情,防止疾病进一步传播。对于拒绝接受治疗或不按照规定采取预防措施而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报告,并同时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 同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也规定,放任传播性病等严重传染疾病的,可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视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或者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综合上述法规,故意传播性病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中的“故意”和“明知”?
刑法中,传播性病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故意传播给他人的行为。其中,“故意”和“明知”是构成此罪的两个重要主观要素。
1. “故意”:在传播性病罪中,故意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积极追求或者放任将自身所患性病传播给他人的结果发生。行为人应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感染性病,并对此结果持希望或至少不反对的态度。比如,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在未告知对方且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即可能被认定为具有“故意”。
2. “明知”:明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传播行为时,已经确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患有国家规定的严重性病。这里的“明知”不仅包括明确的知晓,也包括应当知晓但因疏忽大意而未知的情况。例如,行为人曾被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某种严重性病,或者虽未经诊断但有明显病症表现并有机会去医院检查而未去,从而实际上已能确定自己患病的,均可认定为“明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该条文通过“明知”一词明确了行为人的主观认知状态。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3号)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传播性病罪中的“故意”和“明知”,既要结合行为人的实际言行及客观环境,也要考虑其主观认知状况,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对于知情并故意传播性病的行为,我国刑法给予了严厉的刑事制裁。任何公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如遇此类违法行为,受害人应及时报警,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醒公众加强性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性病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