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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故意将孩子遗弃在地铁站,解读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律责任

大律师网 2025-05-15
导读:近日,一条关于男子故意将孩子遗弃在地铁站的微博热点引发公众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遗弃行为不仅违背道德伦理,更触犯刑法中关于遗弃罪的明确规定。下面小编将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解析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及社会警示意义,为公众厘清法律边界。

男子故意将孩子遗弃在地铁站

  【案件回顾】

  江苏南京的刘某某与妻子离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直接抚养儿子刘小某,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小某由刘某某抚养。

  然而,在随后的抚养期间,刘某某并未尽到抚养义务。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刘某某多次以到外地出差。

  与前妻发生矛盾等为借口,故意将未成年的刘小某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场所。

  经民警、老师等多次训诫、规劝未果,导致刘小某无人照顾,流落在派出所吃住累计30多天。

  刘某某多次对刘小某实施遗弃,每次持续时间从1天至10天不等。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某涉嫌遗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刘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男子故意将孩子遗弃在地铁站,解读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律责任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构成遗弃罪需满足以下要件:

  主体与对象:犯罪主体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如父母、监护人),犯罪对象为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或弱势群体。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有扶养义务且有能力履行,却故意拒绝履行,动机不影响罪名成立。

  客观行为:通过不作为或作为方式实施遗弃,例如将孩子置于地铁站、偏僻处等无法获得救助的场所。

  情节恶劣:包括遗弃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使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等严重后果。

  可以看到,在地铁站遗弃事件中,若行为人系孩子父亲或监护人,且明知孩子无独立生活能力。

  仍故意将其置于公共场所后离开,导致孩子面临安全风险或生活困境,则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遗弃手段恶劣(如将孩子遗弃在荒野、深山等危险区域),或导致孩子重伤、死亡,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总结一下

  地铁站的监控记录与目击者证言,或许能还原事件经过,但法律的威严在于对行为的定性。遗弃罪的设立,不仅是对弱者的保护,更是对人性底线的捍卫。面对未成年人,社会与法律均需以零容忍态度对待遗弃行为,唯有如此,才能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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