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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大律师网 2024-04-23    人已阅读
导读:医疗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关键环节,通常涉及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多方。责任主体的确定主要依据其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这种过错是否直接导致了损害结果。

医疗事故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1. 医疗机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医疗机构作为直接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如果存在医疗过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2. 医务人员:如果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因过失造成患者损害,虽然直接责任者是医务人员,但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会先行承担责任,然后再根据内部规定向有过错的医务人员追偿。

3. 患者及家属:在某些情况下,如患者不遵医嘱或隐瞒病史,也可能成为事故的部分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个人能否直接起诉医院?

个人能否直接起诉医院主要取决于其与医院之间是否存在法律纠纷以及所涉纠纷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个人作为民事主体,如与医院发生民事权益争议,原则上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到医疗领域,可能涉及的纠纷类型主要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以下分别进行分析:

1.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当患者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以医疗机构为被告提起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患者需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损害事实的存在、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要件。此类纠纷属于侵权之诉。

2.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若患者与医院之间因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产生争议,如医院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收费不透明或不合理等,患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以医疗机构为被告提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此类纠纷属于合同之诉。无论是基于侵权行为还是合同违约行为,个人均有权直接起诉医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

-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个人在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医院,无论纠纷性质为医疗损害责任还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个人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充分了解案情,收集、固定证据,以提高诉讼胜诉的可能性。

对医疗过错如何界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界定医疗过错通常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主体资格:医疗过错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务人员则涵盖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直接参与诊疗活动的专业人员。

2. 行为违法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其行为须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规定。例如,未按照《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执业,或未遵循《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等专业标准。

3. 主观过错:医疗过错中的“过错”主要指过失,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损害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故意致害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害不构成医疗过错。

4. 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患者的人身损害是由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直接或间接引发的,而非其他因素导致。

5. 实际损害:患者须因医疗过错行为遭受了实际的人身损害,包括身体健康损害、精神损害,甚至死亡。损害结果应有医学证据予以证明。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已废止,但作为理解医疗过错的重要历史依据):“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4. 《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5.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等: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各类临床专业领域的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是判断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行业标准的重要依据。界定医疗过错需综合考量主体资格、行为违法性、主观过错、因果关系以及实际损害等因素,并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为依据。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结合病历资料、专家鉴定意见、现场勘查等多种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认定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需要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患者的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具体案件中,通常需要通过医疗鉴定、司法鉴定等方式来确定责任归属。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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