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关系与主体定位
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如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用工单位则实际使用劳动者,承担劳动保护、岗位培训等义务。
二者通过派遣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用工模式。
人力资源外包则属于委托服务关系,仅涉及发包方(企业)与承包方(外包机构)两方主体。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包方以自身名义组织人员完成发包方委托的业务,劳动者与承包方建立劳动关系,发包方不直接管理劳动者,仅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二、管理责任与风险承担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动者,安排工作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并承担劳动安全、加班费支付等责任。若劳动者造成他人损害,用工单位需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派遣单位则承担劳动关系项下的雇主责任,如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
人力资源外包中,承包方独立承担劳动管理责任,包括招聘、培训、薪酬发放等。发包方仅对工作成果负责,不干预承包方内部管理。若因承包方过错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由承包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费用结算与适用法律
劳务派遣费用按派遣人数、派遣期限等标准计算,包含劳动者工资、社保、管理费等。
其法律适用以《劳动合同法》为核心,强调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人力资源外包费用则根据服务项目、工作量或成果质量结算,如招聘人数、培训课程数量等。
其法律适用以《民法典》合同编为主,侧重于服务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
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在法律关系、管理责任、费用结算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企业应根据业务需求、成本预算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用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