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框架,房屋过户费主要包含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及登记类杂费,其收费标准因过户方式、房屋属性及持有年限而异。
契税是过户费的核心税种,依据《契税法》第三条,税率为3%-5%,具体税率由省级政府在幅度内确定。2026年实践中,首套住房90平方米以下按1%征收,90-144平方米按1.5%征收,144平方米以上或二套住房按3%征收(部分城市二套住房契税税率可能上浮至5%)。
房屋为非住宅(如商铺、公寓),则统一按3%征收。
增值税及附加税针对不满2年的住房征收,税率为5.6%(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6〕36号文,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但非住宅类房产无免税优惠。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以“满五唯一”为关键条件。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财税〔2010〕94号文,个人转让自用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按差额20%或全额1%-2%征收(各地执行标准不一)。
房屋为非住宅,则统一按差额20%或全额2%征收。
印花税方面,根据《印花税法》,房屋买卖合同按价款的0.05%贴花,但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
此外,登记费(住宅80元/套)、测绘费(约1.36元/平方米)等杂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房子过户费承担主体无强制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未约定时按交易习惯处理。
具体而言:
1.法律层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费用负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尊重双方约定,如合同明确约定“过户税费由买方承担”,则卖方无需分担费用。
2.交易习惯层面:
在二手房市场中,买方承担契税、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主流惯例。
其中,契税由买方按房屋面积及是否为首套房缴纳(税率1%-3%);增值税由卖方承担(房屋不满2年需缴纳5.6%,满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承担(“满五唯一”免征,否则按差额20%或全额1%-2%缴纳)。
合同未约定,卖方通常需承担房屋解押费用(如有)、物业交割费用等。
3.特殊情形: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过户费仅含登记费等杂费,由继承人自行承担;通过遗嘱指定非法定继承人承受房屋的,需按1.5%税率缴纳契税,费用由受遗赠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