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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破获公安部督导“1.15”特大贷款诈骗案刑拘125人

大律师网 2018-05-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5月4日,五四青年节这天,历经38个小时,2000多公里的车程,125名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押解回浦江。

  4月26日,经前期缜密侦查,浙江金华浦江公安破获了一起特大通讯网络诈骗案,在四川某地的多幢写字楼及居民楼内,成功抓获了包括主犯袁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35名。其中刑事拘留125名,成功摧毁诈骗话务、后台管理、资格审查等窝点5处,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扣押电脑、银行卡、电话等一大批作案工具。

  5月4日,五四青年节这天,历经38个小时,2000多公里的车程,125名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押解回浦江。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案件是浦江公安历史上跨省抓获、押解人数最多的案件。

  小额贷款被骗3600元

  如此壮观的一幕,还要从今年1月份开始说起。那时,正因资金周转问题而烦恼的张先生(化名,浦江人),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了无抵押贷款的广告,便同对方取得了联系。紧接着,该公司客服人员就要求张先生先支付一笔押金,然后他的贷款申请才会被公司受理。张先生信以为真,先后缴纳了服务费、审核费等费用3600元。但事后,他不但没有申请到贷款,甚至连客服的微信都被拉黑了。至此,张先生突然醒悟,发觉自己被电信诈骗了。

  接到报案后,浦江公安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经顺藤摸瓜,警方发现该案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一个有规模的诈骗公司,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通过对所有信息进行梳理,4月初,警方确定该诈骗团伙窝点隐藏在四川某地,并根据前期掌握线索,组织专案组民警远赴千里之外调查取证。

  远赴千里之外调查取证

  为尽快侦破案件,副局长、刑侦分局局长陈贤锋赶赴一线坐阵指挥,全程参与案件的侦办,及时与当地公安局进行交涉协调,与专案组民警一同坚守。

  刑侦分局一大队副大队长王瑶栋是该案的主要负责民警,案件侦办期间,他多次出差四川侦办该案,只陪怀孕5个月的妻子做过一次产检。

  “这个案子涉案人员较多,地域也较广,为了能够将该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必须全力以赴,只有在100多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落网后,我的心才变得踏实起来。”

  今年26岁的王志成是最早一批来到四川侦办此案的专案组民警,也是参与该案侦破时间最长的办案民警。“前不久,我刚在四川出差呆了一个多月。这不,回到浦江,又因为这个案子出差到四川呆了近一个月,过年到现在几乎都呆在四川,这里都快成我第二个家了……”

  陈贤锋、王瑶栋、王志成……他们仅仅是此次案件侦破背后所有专案组成员的一个缩影。放弃休息时间,与家人聚少离多,即便五一假期仍旧出差在外却也没有任何怨言,所有成员都说,“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奋斗本身就是幸福的。”

  与晨曦相伴 与夜幕为伍

  经过众人的不懈努力,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小额贷款诈骗犯罪团伙终于浮出水面。该犯罪团伙人数多达100余人,犯罪窝点多达5个之多,而且成员们反侦查意识极强,为躲避警方追查,不仅将所有窝点全部转移,甚至“停工”半月之久。鉴于案情重大,该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1.15”特大贷款诈骗案件。

  为尽快掌握该犯罪团伙的所有情况,专案组成员开启了作战模式,每天天未亮便开始摸排工作,更时常通宵作战。经深入调查,警方发现,该犯罪团伙的窝点极为分散,且极具隐蔽性,大多分散在一些偏远的普通居民楼或城区的大型写字楼内;犯罪嫌疑人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警惕性极高,表面上与普通公司无异,实则为了掩人耳目。为摸情各窝点情况,避免打草惊蛇,民警随即进行了多达数十次甚至几十次的摸排侦查梳理,最终以袁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身份逐渐明确。

  雷霆出击 实施抓捕

  掌握大量准确情报线索后,专案组制定了严密的抓捕方案。4月26日,经部局指挥协调,在省、市公安局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230余名警力实施统一收网行动,最终成功抓获了主犯袁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35名。

  经查,主要犯罪嫌疑人袁某为了使自己的诈骗公司看上去更加真实,先后注册了多家公司,在不同地点设立话务部、电审部、售后部等部门,各个部门都是这个诈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所有公司涉案人员达160余人。

  此外,袁某更事先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将信息提供给话务部,由话务部拨打受害者电话,询问是否需要小额贷款。若受害者有办理意向,双方则相互添加微信,通过微信聊天的形式要求受害者提供具体的住址、贷款额度等具体信息,并交纳300-500的保证金。此后,由电审部制作贷款合同,通过物流部将贷款合同以快递的形式寄给受害者,待受害者签订合同后再将合同回寄给公司,随后再次由话务员打电话给受害者,要求对方继续交纳手续费,才能成功贷款。待受害者交纳手续费后,话务部将受害者信息推送给售后部,由售后部负责受害者的情绪进行安抚,防止其报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贷款诈骗罪如何认定和量刑

浙江浦江破获公安部督导1.15特大贷款诈骗案刑拘125人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量刑参考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1.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贷款诈骗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贷款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⑴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⑵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⑶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⑷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⑸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二)贷款诈骗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第一项规定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贷款诈骗16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贷款诈骗16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⑴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⑵携带贷款逃跑的;

  ⑶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二)贷款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前项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知识延伸: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一,贷款诈骗罪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罪不是目的犯.

  二,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仅为自然人,单位符合此犯罪要件的只定一般诈骗罪而不构成此罪;骗取贷款罪的犯罪主体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单位.

  三,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骗取贷款罪侵犯的客体为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制度.

  四,贷款诈骗罪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骗取贷款罪的最高刑仅为七年有期徒刑.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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